国家电影局:影片赴境外参加电影节(展)前须履行备案
![](/static/temp/3/images/1/icon_type.png)
第1 天龙八部之猎美天下人行道突发塌陷围观老人掉入坑中
第2 天龙八部之行云覆雨全文阅读俄“末日将军”喊话瓦格纳:我们曾共患难,勿让敌人坐收其利
第3 还珠格格野史端午假期国内旅游1.06亿人次
第4 大臣干群皇太后的小说夏季有哪些必去的旅游地方?乌拉盖草原值得推荐吗?
第5 黄蓉合集上海地震
第6 春节联欢晚会上日董卿一夜粘贴2000张同城约等“涉黄”小广告,三人获利千元被抓
中新网7月5日电 据国家电影局网站消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》《广播影视节(展)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》,国家支持国产影片参加境外电影节(展)。摄制完成的电影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,方可参加电影节(展)。拟参加境外电影节(展)的,送展法人、其他组织应当在该境外电影节(展)举办前,将相关材料报电影主管部门备案。
备案遵循属地原则,影片在立项的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备案。在国家电影局直接立项的影片,向国家电影局备案。
备案主体应在节(展)举办二十个工作日前报送备案材料: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备案申请(包括:电影节展名称中英文、时间、地点,电影出品单位联系人、联系电话)、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。
短片参加境外电影节展参照执行,由境内第一出品单位或送展法人向国家电影局备案。
分享让更多人看到